2007-12-18 15:29:00 慧美 中国新闻网 卫生部:媒体非法发布性药广告追究“老总”责任

 当前位置: 百灵主页 >> 新闻 >> 民生

  卫生部:媒体非法发布性药广告追究“老总”责任
  百灵网  www.beelink.com    2007-12-18 15:29:00  推荐给好友   进入百灵社区
    
关键词: 性药广告

  非法发布“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等不良广告将受严惩。昨天,卫生部下发通知,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前,全国集中开展针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媒体要建立媒体发布违法不良广告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总编辑、台长要对广告版面内容导向负责,发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广告的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凡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在网上发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及信息的,由药监部门依法对相关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记者贾晓宏) (来源:北京晚报)

GOOGLE搜索: 性药广告
YAHOO搜索: 性药广告
站内搜索: 性药广告
编辑:慧美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多精彩在首页, 更多精彩在首页  
相关链接
· 12部委联手整治网上性病性药广告 兼顾报纸电视
· 吴仪:明星做药品广告害人不浅 "一律下架"好
· 一男演员拍药品广告自称患肝癌 致女友与其分手
· 工商总局:集中整治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